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大剧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大剧院电气火灾监控和火灾报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大剧院电气火灾监控和火灾报警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181202_000106-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平
项目联系电话:13720096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陈洋,66550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艳平,13720096207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需求:国家大剧院电气火灾监控和火灾报警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程序编写、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货物名称:电气火灾监控和火灾报警设备
项目完成期限:2019年11月1日之前
设备交货及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国家大剧院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5. 投标人所供的主要设备、产品如: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出具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1419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8-19 08:30 至 2019-08-26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公章的如下材料(1)报名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2)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09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09-09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二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