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属国有林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就惠州市属国有林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QCG19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TQCG1907。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属国有林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250645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具依法取得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30~17:3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属国有林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4日9:3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0:00。
八、开标时间:2019年9月24日10:00。
九、开标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十、采购信息查询:
http://huizhou.gdgpo.gov.cn(惠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林业局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52-2881307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229455
联系地址: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