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委托,就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采购一批舞台灯光升级用设备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采购一批舞台灯光升级用设备项目(三次)
采购编号:2019-04-244
二、招标范围:其他灯具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供应商需提供谈判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 9 月 3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9 月 5 日23时59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9 月 3 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 9 月 5 日24时00分整。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 9 月 3 日00时整至2019年 9 月 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00)
3.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3.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谈判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3.5.潜在竞谈商网上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竞谈商尽早进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绑定工作。
六、投标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6 日上午 9 时00分。
2.投标谈判文件接受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6 日上午 9 时00分。
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5-2166898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话:0375-3659996 1393867886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