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轨道周边区域LED自发光警示标志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9月9日
招标编号:NBITC-2019381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轨道周边区域LED自发光警示标志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9381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轨道周边区域LED自发光警示标志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内容:
标项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招标控制价 |
一 |
轨道周边区域LED自发光警示标志采购安装 |
一批 |
详见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
100万元 |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标书售价为每标项4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 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9 日 14: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开标地点: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纪委
八、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 系 人:戈警官
联系电话:0574-87856076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128864
传 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 系 人:陈若水 严锋
九、本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及相关权威网站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