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化德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化德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化德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化)政采准(2019)096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9Z-09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化德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851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9月15日至2019年09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连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承诺及相关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承诺。
7、中国裁判文书(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网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及相关证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新注册企业按月提供(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化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化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张恒 张佳
联系电话:18104855508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账号:15001706667052504686
采购单位名称:化德县人民法院
地址: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邮政编码:013350
联系人:车主任
联系电话:13500649972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