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学科技园多功能厅显示系统及创意产业园多功能厅屏幕改造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C1-00033-JGJD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科技企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蒋国鸣 联系电话:1397838328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龙聚山庄(长岛16区)110栋
联系人:吕迎贤 联系电话:0773-558751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1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09月17日
七、更正内容:
1.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供应商资格,非LED生产厂家供应商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需求:
A分标:
其他要求 |
1、货物验收:磋商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项目的顺利实施,设备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按虚假应标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根据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磋商,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磋商的,作无效处理。 3、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者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要求竞标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并且成交人在竞标时也未提供相关证书的产品,在交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出示相关证书,否则须无条件更换为具有相关证书并且不低于采购要求及竞标承诺的产品供货,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未按要求供货的将不予验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屏体框架钢结构的设计图和设计结构强度计算书应经具有钢结构设计资质的机构审核确认。 5.本分标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58840元,超过该预算金额则竞标无效。 |
(3)项目需求:B分标:
其他要求:4、屏体框架钢结构的设计图和设计结构强度计算书应经具有钢结构设计资质的机构审核确认。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09月23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6号开标室。
2.更正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供应商资格,B分标中供应商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需求:
A分标:
其他要求 |
1、货物验收及培训:磋商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项目的顺利实施,设备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按虚假应标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根据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要求追究法律责任。验收完成后,供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议平板生产厂商认证的培训讲师或工程师到场培训,确保采购单位能正常使用该设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磋商,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磋商的,作无效处理。 3、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者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要求竞标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并且成交人在竞标时也未提供相关证书的产品,在交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出示相关证书,否则须无条件更换为具有相关证书并且不低于采购要求及竞标承诺的产品供货,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未按要求供货的将不予验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本分标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58840元,最终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则竞标无效。 |
(3)项目需求:B分标:
“其他要求:4、屏体框架钢结构的设计图和设计结构强度计算书应经具有钢结构设计资质的机构审核确认。”删除该项要求。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09月29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
(5)A分标核心产品为:(1)智能会议平板(98寸);
B分标核心产品为:(1)P2户内全彩LED显示屏屏体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