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9处县乡公路视频工程已由松原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0705]-0092号的松原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海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9处县乡公路视频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SYGGZYBM-2019103
2.3项目地点:松原市
2.4招标内容及范围:9处县乡公路视频工程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采购预算:19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须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19年之后成立的,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9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25日16时00分,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5开标室(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步推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24号
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0438-5085028
代理机构:吉林省海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三佳新村
联系人:于工
电 话:13578687164
2019年9月19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