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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LX(20190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茹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57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6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0317-8692393、18132995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欣茹 0317-2057099

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述

为促进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系统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网络培训建设,建立较为完备的税务系统网络培训标准体系,实现税务系统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实际情况,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功能目标

因地制宜建设多媒体电教室,满足税务干部网络培训、多媒体教学、内外网切换、在线考试、实时监控等现代化培训功能和需求。

(二)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分为四个地点实施,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东院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肃宁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光县税务局。

(三)项目基本标准

根据总局、省局要求,结合沧州市税务系统实际需求,按照每个多媒体电教室61人(其中一台为教师机)的标准,建设4个多媒体电教室,具体设备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请见《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四)其他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对项目实施的4个地点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要体现合理化、规范化的要求,要对招标采购设备和甲方提供的配套设备进行集成、安装、调试,确保多媒体电教室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以上所有资质原件报名现场核查,资质预审合格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00至2019年09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其他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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