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19[2019]4048号)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委托,就其舞台灯光控制系统及灯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9-SB09189-ZFCG8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舞台灯光控制系统及灯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
1批 |
38 |
详细采购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自行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邮箱报名地址:2772376851@qq.com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允许以电汇、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1份);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8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18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9-89172305
地址:金华市燕尾洲路208 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十四、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法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