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幼儿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HZB2019-JN-12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委托,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幼儿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幼儿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HZB2019-JN-12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幼儿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306.0126 |
306.0126 |
其他网络控制设备 |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
三、项目预算
306.012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 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29 到 2019-10-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招标三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1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0-2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明静
2.联系方式:13042298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焦春金:2862611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招标三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637957-80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