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项目
标书编号:ZZC2019-G143
采购预算:150.00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申请购置的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网页左侧“采购文件下载”栏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1日。
招标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会员单位登录”栏目的“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无。
答疑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9日08:3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林苗苗、许霞慈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220室、221室)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邮编:215600
联系人: 林苗苗、许霞慈联系电话、传真: 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 蔡东平咨询电话: 0512-5537007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0月29日09:3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仅指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款、苏州同城系统转账)或者行内转账(仅指投标人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行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在“打印回执码”中查看[注:供应商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会员单位登录”栏目的“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上点击该采购项目栏的铅笔图案进入“完善投标信息”界面,再点击“打印回执码”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电话:0512-56968230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