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1008Z11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室批准实施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智慧庭审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供货地点: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业主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91036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制造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16时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1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67。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地址: 吉林市滨江北路200号
联系人:李英慧
电话:0432-6240451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系人:王美光
联系电话:0432-64677990
2019年10月9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