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监控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监控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YNKL-ZB-2019-043
3.招标内容:新建、改建楚大、武易、永武高速公路监控,扩展完善后台管理系统;新建点位电力接入,电力检修服务与网络租用服务,五年驻点服务 。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金额:557.4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
5.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投标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的技术服务、安装维护、运输、配送等能力。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并能够提供有效及时的售后技术支撑保障。
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7.本项目为一个标包,标包内不允许拆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目前省交警总队已完成全省统一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的安装部署工作,且支队也按照省交警总队的要求完成数据汇聚平台的部署。为保证整个交警业务前端设备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本次项目采购的前端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必须实现与数据汇聚平台无缝接入 , 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数据无缝接入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
注:如投标供应(服务)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不缴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云南楚雄分行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 530017061360506412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备注项目名称,并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转账回执到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电子刻录光盘及包含全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U盘一份密封于一个包封后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至9:30时送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上午 9:30 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北路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茁
联系电话:1390878672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杰
联系电话/传真:15987832356 0878-3373396
联系地址: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幢5单元436室
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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