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泾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大屏)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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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泾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泾阳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9日 20: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10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9166615 |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阳市泾阳县北环路新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62223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A座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9166615 | ||
附件: | |||
附件1 | 8.19初招标文件(1)(1).docx |
泾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大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原定于2019年10月10日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大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HZX-HW-2019-0089
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公安局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北环路新公安局
联系方式:029-362223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A座1701室
联系方式:029-89166615
传真:029-89166615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4:30”变更为: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4:30;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及技术要求”1、序号6项原“产品要求:制造商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具有CE,ROSH,3C,软件著作证书。所有报告需加盖公章。”变更为:“产品要求:制造商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具有3C,软件著作证书。所有报告需加盖公章。”2、序号7项原“产品具有CE,ROSH,3C,检测报告,软件著作证书。所有报告须加盖公章。”变更为:“产品具有3C,检测报告,软件著作证书。所有报告须加盖公章。”3、序号8项原:“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i7-7700,16G内,1T机械硬盘+256G固态硬盘,2G独显,27英寸高清显示器(分辨率2560*1440),支持WIN7/WIN10系统”。变更为:“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i7-7700,3.6GHz,16G内,1T机械硬盘+256G固态硬盘,2G独显,27英寸高清显示器(分辨率2560*1440),支持WIN7/WIN10系统。”4、序号12项原:“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2p变频圆柱立柜式空调,三级能效,室内机噪音:22-38-42,自动清洁,高密度过滤网+冷触媒滤网,支持电辅加热,独立除湿,室内机尺寸:405(380)×1775×405(380)mm。机身颜色:白色”。删除:“尺寸:405(380)×1775×405(380)mm。”5、序号15项原:“尺寸(H×W×D)416×113×129mm,频率相应100HZ~20KHZ,最大声压126db±2db,额定功率160W。”。删除:“尺寸(H×W×D)416×113×129mm。”6、增加内容16,17,18,19项参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理由: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技术参数要求变更详见附件。
其他事项:/
其他内容均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七、联系电话:029-89166615
特此公告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