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润州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监控改造采购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响应。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253号
(2)项目名称:润州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监控改造
(3)采购范围:润州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各单位部分监控系统仍为旧的模拟系统,因监控建设已有多年,已无法适应实际使用需求,对旧有模拟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了降低成本和缩短施工周期,旧线路保留。只对前端设备、存贮设备进行更换。增加部分监控点位,重点区域安装人脸识别
摄像机,将润州区各卫生服务中心下属卫生站视频监控画面需集中接入至各卫生服务中心和润州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视频监控管理中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4)采购预算:354681.8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7)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952888491
注:(1)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4.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镇江市朱方路营房街117号
联 系 人:刘斌 电话:13775531111
5.磋商保证金:7000元整
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隆信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响应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一开标室);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