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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2019-10-10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 2019 ] 3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威山新村小区、进贤小区、坂上西边安置房、漳华苑一期;
2.2 工程建设规模:威山新村小区内共有建筑6幢。其中1号楼3单元层数7层,高度21米;2号楼4单元,一单元层数3层高数10.2米,二三四单元层数6层高数18.7米;3号楼层数4层;4号楼2单元层数4层,高度11.6米;5号楼层数10层,高度30米;6号楼层数9层,高度27米;进贤小区内共有建筑4幢,楼层数18层,高度各60米;坂上西边安置房内共有建筑19幢。层数各7层,高度各26米;漳华苑一期共有2幢建筑物,其中1#共11层,约33米左右,2# 共15层15层,约45米左右;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445124元(含暂列金21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一期,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未超过8万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445124元(含暂列金21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按照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均不予参与本次投标。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④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0月11日00 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15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 (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31日12: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28375,传真:0596-2128375
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10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sxhr2611189@163.com
电话:0596-2611189,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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