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ZSW19146HC4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9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二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具有三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磋商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5日 至 2019年10月 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 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收取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8 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5日 至 2019年10月 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4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人:李小姐(购买磋商文件)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