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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两年)磋商采购公告

2019-10-16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两年)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两年)磋商采购公告

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两年)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19-N-C-011号

二、项目名称: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两年)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介绍: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苏州高新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强化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运营二级质控模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下称环保局)拟对苏州高新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与项目运维相匹配质控设备进行招标。本项目由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监测站(下称监测站)负责具体实施。

(二)运维管理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所涉及到软硬件提供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 通安镇云泉山庄噪声监测子站等自建9个监测子站运维与管理工作;

(2) 太湖大道科技城等2个环境质量显示屏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3) 已纳入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中白马涧噪声监测子站等非自建监测子站数据联网与管理工作;

(4)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监控平台运行与维护。

2、服务期限:2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磋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流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9820846。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请在新的平台系统中报名。原有系统报名可能会导致报名无效。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陈翱婷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3、磋商保证金: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潘莉莉 陈翱婷

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鹿山路369号国家环保产业园35幢监测大楼

联系人:姚坚 联系电话:0512-66672405

九、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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