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固原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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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固原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固原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9日 17: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10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计永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9541421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995920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警民路与同康街交叉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95049707 |
固原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7日8时00分至2019年10月23日18时00分
2.更正内容:
将原公告1.3采购内容现更正为以下内容:
1.3采购内容:
1.消防设施维保人员:1.1身体健康,无妨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疾病。1.2具有符合本项目任职资格。1.3必须具有国家或相关行业的有效资质,必须持证上岗。1.4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资质证件且中标后人员变更小于10%。1.5合同期间服务方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医院要求的,院方提出更换工作人员,仍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发生违约责任、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直至终止合同。1.6维保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消防设施维保工作。1.7明确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符合本项目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级资格。1.8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社会公德。2.公司要求:2.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提供证明。2.2投标企业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3具有符合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2.4维保范围固原市人民医院内所有建筑消防设备设施。
如对此变更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3日内,与固原市人民医院或代理机构联系。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地址:固原市开发区九龙路
邮编:756000邮编:756000
联系人:薛登鹏联系人:王蓉
电话:13299592040电话:18795049707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