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消防支队新华路消防站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消防支队新华路消防站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YLF201901-254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琦133730626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怀特文化大厦6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同领199326550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3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具有税收证明:近一年缴纳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3、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09:30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09: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赵同领
项目联系方式:1993265505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