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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工程(二次)询价公告

2019-10-24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工程(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102401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裕华路

联系人:张莹

电话:0912-3821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一单元301室

联系人:乔建凯

电话:0912-3858083

传真:0912-385808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工程(二次)1项
项目概况: 自用。

项目用途: 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工程。

采购预算: 16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提供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应包含装饰装修类和建筑工程施工类);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5 09:00:00至2019-10-3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一单元3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询价文件。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5 09:0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05 09:0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3858083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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