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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25日 10: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25日 18:00至2019年11月01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www.sztc.com
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33会议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预算金额 ¥3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胡工 聂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620958298、15328317510、199287970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3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工,13510096559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湾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罗湖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工 胡工 聂工13620958298、15328317510、1992879709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项目
项目编号:0658-19711A315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胡工聂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20958298、15328317510、199287970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364号
联系方式:杨工,13510096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胡工聂工13620958298、15328317510、19928797091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湾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罗湖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等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在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网站的商事登记信息页面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当日评标现场,以工作人员现场查询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18:00至2019年11月01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sztc.com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网上报名流程,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报名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如果是转账的需上传相关转账凭证——【提交】,提交后请与客服联系(电话400-616-6620),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的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3)投标人必须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33会议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了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情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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