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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0-28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鄂采计 [2019]-28055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YC2019197

2、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8万元

4、采购内容: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查询服务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安检系统、无线覆盖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5、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内完成

二、谈判有效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日内有效。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任一个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19年10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19年11月1日17时00分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7日9时30分,投标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否则视为自动弃权,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湖北”(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方: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忠

联系电话:189868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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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丽蓉

联系电话:1350724618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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