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智慧法庭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G-106
2.招标内容: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3.招标需求:
3.1项目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了更好的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方便法官及当事人跨域开庭,实现网上法庭的庭审案件管理、排期管理、开庭控制、庭审评查、网上开庭等功能,特需要建设苏州市网上法庭应用系统。
3.2招标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系统名称 |
1 |
智慧法庭系统 |
法庭管理系统 |
法庭庭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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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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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安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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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运维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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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器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5.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5.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
5.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5.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9年11月18日14:00~14: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 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6.5联系电话:13338693987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9、本项目预算为: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
最高限价: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
10、采购单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熊一森 联系电话:0512-68556611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11、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传真:0512-65231143
1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4、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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