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智慧校园框架下安防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驻沈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智慧校园框架下安防系统建设一期工程。
2、招标单位:驻沈某部。
3、招标代理: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框架下安防系统建设一期工程由驻沈某部筹建,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6、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7、安全文明目标: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沈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指标范围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9、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10、计划工期:
暂定: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5日(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它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有外资背景的企业。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2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5)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501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