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视频显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北2区
3.联系方法:1362512901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绪伟 电话:13625129018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邮编:221018
3.联系方法:0516-67019090、6701903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赵磊 电话:0516-67019090、67019037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04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视频显示系统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是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徐州市委员会配备的视频显示系统,包括室内LED显示屏、分体式屏体控制器、控制软件及拼接处理器等其他相关采购内容。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91万元。
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11月7日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二、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13625129018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北2区
十七、现场考察要求
(一)组织人: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
(二)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00。
(三)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徐州市行政中心一期北门口。
(四)联系人:陈贵华
(五)联系电话:0516-80800810
(六)现场考察内容:
1、拆除现场情况。
2、安装现场情况。
3、背景板、线缆及辅料现场情况。
(七)相关要求:
1、投标人自备相关工具用具。
2、投标人自行测算。
3、请按时参加,不接受迟到的投标人现场考察。
4、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签到。
5、必须携带《现场考察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现场考察委托书格式》)。
6、必须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八) 说明
因项目实施是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投标。是否参加现场考察,以采购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答疑会、勘察施工现场、现场考察记录反馈表》为准。
说明:本条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招标文件(徐采公(201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