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湘潭第三水厂。
2.4 招标内容: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在三水厂厂区现状用地范围建设。项目设计净水规模为30.0×10 4 m 3 /d。将原有一期工程规模为6.0×10 4 m 3 /d生产线拆除,将原14.0×10 4 m 3 /d生产线按12.0×10 4 m 3 /d运行,并对其进行改造;新建18.0×10 4 m 3 /d常规处理生产线;新建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构筑物,规模30.0×10 4 m3/d;新建排泥水处理构筑物,与30.0×10 4 m 3 /d水处理规模配套。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概算投资33919万元,其中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3,480,000.00元)。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地点: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设备交付期为投标人收到买方书面交货通知开始计算的50天内或投标函承诺的设备交付期内,设备到货应在设备交付期内按买方的书面到货通知7日内将设备交付至买方指定场地。
2.8 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设备供应商(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企业须为盈利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个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及以上给水厂(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供货业绩并且合同金额达到174万元以上,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招标人证明材料(项目已验收合格)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十一、其他资料)。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https://credit.xiangta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 9 年 11 月 21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栋2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名称: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3347320286
1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3幢3单元0303002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31-5595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