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涉气工业园区废气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5201900088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31 09:26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6楼,联系方式:朱老师,028-8531082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联系方式:何女士,028-8604544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81144469—8012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在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已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0-31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1-06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注: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介绍信有效期)、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报名的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应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1-11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1-11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11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10000元。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包括网银转帐、电汇等方式)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收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所有提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通过网银转帐的,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出具保函的供应商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正本原件到四川重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保函证明材料,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保函将被拒绝接收) 3.收款单位: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5.银行账号:696227043 6.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11日10:30点前 说明: 1.保函格式不限,受益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算至磋商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内容等。 2.投标人应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磋商保证金字样。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N772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信用融资政策: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标(成交)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备注 | 1.成都市高新区政府采购资金计划表编号:(2019)1726。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3.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 4.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82829642。 5.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高新区涉气工业园区废气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商一名。 6.本项目名称应为:高新区涉气工业园区废气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7.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应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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