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泰兴市消防大队指挥中心 的委托,对 泰兴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9ZXCG1026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包括LED显示屏系统、音视频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交付日期:15天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7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90%,剩余10%三年后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所用室内全彩显示屏、大屏处理器、混合矩阵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质保承诺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9年10月31日起,2019年11月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每日下午14:30至17: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原行政服务中心)53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7 日 17 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1010551419@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原行政服务中心)538室(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38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4:30 时。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原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三室 。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文昌东路119号 地址: 泰兴市 济川路36号
邮编: 225400 邮编: 225400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人: 曹女士
电话: 18261062428 电话: 13775781871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泰兴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XS2019ZXCG1026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