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邳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本中心对邳州市公安局4G高清执法视频存储传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公安局
2.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叉路口
3.联系方法:0516-8633481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晓强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6
3.联系电话: 0516-8662251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继成
5.电子邮箱:pzsggzyjyzx@163.com
三、项目编号:邳公采(2019)155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邳州市公安局4G高清执法视频存储传输设备采购
2.简要规格描述: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8万元人民币(此报价为最高限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江苏”网或“信用中国(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八、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九、报名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出示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报价时提供原件核查(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5、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9年11月1日至 2019 年11月5日每天上午 08:30至11:00,下午2:00至16:00
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6;00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7楼704室
电话:0516-86622719
报名联系人:杨洪伟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公告后附件,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十、响应文件接受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峰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相关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请于2019年11月19日14:30前通过投标人账户电子转账汇入如下账户(注: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相一致,并注明所交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和时间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账 号:: 803030501421006731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有关本次招标(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十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公安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邳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16-86334817
通讯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叉路口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155-谈判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