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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后端共享联网及应用体系建设

2019-11-0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局 委托,就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后端共享联网及应用体系建设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后端共享联网及应用体系建设

项目编号:2019102407466

预算金额:7441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为有效发挥视频监控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市所有道路、道路交叉口、快速路出入口等路网架构,结合各级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关系国计民生的生活设施和居民住宅小区等数据信息,进一步优化视频监控网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建成涵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搭建一个整合全网视频资源、提供全行业视频共享和支撑服务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共享平台,建立一个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实现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按需联通、视频资源有效整合,切实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条线、企业单位、社会公众视频应用需求,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本期具体建设内容:

1)建成“一总二分多部门应用”资源共享

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一总二分多部门应用”的共享体系,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总平台,挂接综治视频交换共享分平台、公安视频交换共享分平台。实现现有图像资源的共享,最大限度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互控,保证联网视频传输的质量,建设视频图像共享联网体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加强社会管理、提升警务效率、组织群防群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

实现各类视频信息整合和管理:整合各类不同来源、不同格式的图像资源,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具备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

2)建立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

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是防控、应急和社会管理的核心视频图像库,是城市视频与报警的数据中心。建立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对各部门、警种关注的视频图像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存储,通过视频图像信息与公安所关注的警情、案件进行有效关联,方便公安进行情报分析研判。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以确保入库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实现全市视频图像信息全覆盖。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包含视频数据、图像数据和视频结构化数据。

3)整合公安机关内外部视频图像资源

在前期调研基础之上,针对重点区域中的盲区,建设连云港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加强前端视频监控采集力度,实现重点区域全域覆盖,在此基础之上,依托公安视频传输网络,加大整合力度,有效整合包括治安监控系统、卡口系统及违停抓拍系统等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实现公安机关自建视频图像信息的整合。同时,在确保信息传输安全的前提下,整合公共网络上传输的社会面视频图像信息,将重点、要害单位等自建视频监控中涉及公共安全区域的视频图像联入公安机关。

4)视频图像安全保证

充分保证视频图像信息的接入安全及视频共享平台的应用安全。根据需接入的视频图像信息或摄像机的属性进行分类,设定对应的安全接入级别和安全措施,保证公安信息网、公安视频专网及电子政务视频专网等网络运行安全。

5)拓宽应用领域

按照依法授权使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探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新的应用领域,研究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管理模式,在严格依法、严格审查、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开展视频图像信息在城镇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服务民生、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七、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考虑到本项目需要在多个平台间进行链路资源整合及专用网络建设,且需在机房部署软硬件设备,投标人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项目所在地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2、具备满足项目所需托管空间的数据机房,产权明晰(项目所在地自有或合同剩余租赁期不少于项目运维期的商业用房)(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且取得项目所在地电信运营商的光纤链路“使用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首页下方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登录,进入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

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邮件:lygszfcgzx@qq.com;传真:0518-85868256);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18:00止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11月1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18:0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参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康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518-8186071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2、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康

联系电话:0518-85868215 传真:0518-85868256

电子邮件:lygszfcgzx@qq.com(如遇开标无人接听电话请发邮件)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09室

邮编:222003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集中答疑: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10:30(过时不候),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9号(连云港市公安局图侦支队作战室,详细地址请咨询采购人),请供应商按时参加集中答疑。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项目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答疑时,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须携带保密承诺函(承诺在此期间了解到的与项目相关信息不向第三方透漏,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于现场拷取招标项目详细设计。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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