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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019-11-06 来源: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编号:JLZY-ZC-19035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拟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ZY-ZC-19035;

2.3 竞争性磋商范围: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7 4 万元;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服务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须具备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

3.7 2016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016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外埠供应商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服务商、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4有效服务商、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示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431-86177703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招标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邮政编码:130000

电 话:0431-81100225

联 系 人:丛经理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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