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A分标)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及会议系统项目(A分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及会议系统项目(A分标)
二、项目编号:YLZC2019-G1-12119-GXGC(GXGCYL201904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及会议系统项目(A分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零玖佰伍拾元整(¥219095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工作日), 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由潜在投标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本单位和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份的社保凭证原件(社保缴纳凭证应显示个人缴纳信息)]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银行缴纳纳税申报凭证(复印件盖章,新成立单位如实提供)(5)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无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无不良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业务;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 26日24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
银行账号: 8000 8228 2200 0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年11月27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27日9时3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玉林市一环北路451号
联系人: 吕庆
联系电话:0775-259370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项目联系人:梁妮
联系电话:0775-2698633
3.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5-2697961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招标公告(B分标)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及会议系统项目(B分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及会议系统项目(B分标)
2、项目编号:YLZC2019-G1-12119-GXGC(GXGCYL2019047)
3、建设地点:玉林市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及16楼舞台改造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5、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柒佰捌拾捌元零陆分(¥484788.06元)
6、工期:60天(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单位;
2、国内注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止(工作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含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单位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五险)证明 (社保缴纳凭证应清楚的显示个人缴款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五险)证明 (社保缴纳凭证应清楚的显示个人缴款信息),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及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无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文件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24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
银行账号:8000 8228 2200 013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招标将于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玉林市一环北路451号
联系人: 吕庆
联系电话:0775-259370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项目联系人:梁妮
联系电话: 0775-2698633
3.监督部门: 玉林市财政局
电 话:0775-2697961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