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消防支队消防加油车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ZJXFCG-(2019)商字第1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证明、承诺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和所在应急救援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投消防加油车需提供车辆合格证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车辆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授权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证书原件,开标时单独携带备查。只接受一级代理商参投。)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8:00
地 点:镇江市消防支队(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 0511-88056838
传 真: 0511-88886841(注明收件人为孙杰)
E-mail:504360639@qq.com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产品合格证证书”等相关证件。确因路途遥远的外省外地供应商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书面形式报名参加,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 镇江消防支队消防加油车采购项目 ,项目总预算50万元。
四、招标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不接受联合投标 );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网银转帐凭证,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交纳至指定帐户(见九、帐户信息),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消防支队四楼401评标室。
七、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周四)北京时间09:00至09:3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周四)北京时间0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必须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
九、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开户银行:工商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4010309000060162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