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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大气环境监控预警与污染物溯源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08 来源:江苏射阳县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射阳县大气环境监控预警与污染物溯源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大气环境监控预警与污染物溯源系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CG(D)-20192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射阳县大气环境监控预警与污染物溯源系统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包括:颗粒物扫描溯源激光雷达、微型空气站、无人机环境数据黑匣子监测系统组成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和污染物溯源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

3、项目基本情况:

3.1任务由来

3.1.1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六个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射阳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3.1.2工作目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18%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比率达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实现更好目标;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3.1.3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盐城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盐大气办〔2019〕9号)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利用科学手段对我县大气环境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开展激光雷达扫描以及安装临时固定点的微型空气站,分析我县PM2.5大气污染成因、污染来源,精准监管,靶向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2项目目标

3.2.1初步掌握我县颗粒物污染来源,初步了解污染源变化情况;

3.2.2确定优先控制颗粒物污染源类别和重点管控区域,找出未采取管控措施的建筑工地、扬尘道路、偷排漏排企业,精细化管理,解决散、乱、污问题,实现PM2.5浓度有效削减;

3.2.3针对重污染天气,找出造成PM2.5升高的固定源,及时排查,精准施控,靶向治理。

3.3实施计划

3.3.1实施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2月期间

3.3.2实施范围:

重点区域为我县2个大气省控站点周围五公里范围。

3.3.3实施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拟采取如下措施:

3.3.3.1在2个空气自动站附近选择合适点位布设1台颗粒物扫描溯源激光雷达,根据2个空气自动站直线距离及单台雷达覆盖半径3-5公里的能力,实时采集站点周边区域的污染信息、影像信息和位置信息给区域管控人员,进行针对性管控,将污染热点在最短时间清除,有效查证区域大范围颗粒物排放的轨迹和排放源头。

3.3.3.2在我县2个大气省控站点1公里范围内,安装临时固定点微型空气站,采用网格化的布点,自动连续的监测省控站点周边环境空气污染物的质量,通过分析气体的扩散过程,对污染来源以及污染物类型有充分的分析,并能实时溯源,实现实时区域污染源实时管控提供依据。

3.3.3.2配置1台无人机环境数据黑匣子监测系统,具有机动、快速溯源优势,定期对区域进行全面监测溯源,有效补充空白监测区域;同时结合无人机高空快速取证,尤其对人员难以快速达到地方开展侦查,留存影响资料,为后期管控提供第一手资料。

3.3.3.3配置1套大气环境智慧监测指挥平台,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后台数据分析与管理,具有实时监测,超标报警、污染源溯源等功能;

3.3.3.4服务团队开展日常监测与巡查服务,巡检人员根据数据变化、雷达热点及气象条件有针对性对污染源进行分析排查,如扬尘污染、尾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将发现的污染源第一时间发送给属地管控人员,及时消灭污染源。

4、最高限价: 140 万元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 2019年11月14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jsswxmgs@163.com)。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带现金现场缴纳);

5.其他有关事项:

注:请报名服务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8: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28日上午9: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28000 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分公司,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9240271010000141740。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近期依法缴纳社保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授权委托人社保材料及有效身份证]等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 拒绝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射阳县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路艳艳、徐根红

电话:0515-82690695、82690697

联系地址:射阳县红旗新村133号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金荣

电话:0515-82315501

地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主楼5楼

射阳县环境监测站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7日

投标报名确认函(环境监测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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