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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2019年第二批桥梁桥下空间电子巡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08 来源:广东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2019年第二批桥梁桥下空间电子巡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911-042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2019年第二批桥梁桥下空间电子巡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86,993.26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2019年第二批桥梁桥下空间电子巡查监控系统采购。

2.报价上限(元):¥2,686,993.26元(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陆仟玖佰玖拾叁元贰角陆分)

注:其中包含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信息化部分建设费用(含硬件购置、系统集成)报价上限价为632767.00元;信息化部分运维费(含网络使用费、系统硬件运行及维护费)上限价为137903.00元;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编号:ZHGP2019-063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91105]-16198号。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计算机软件或硬件开发或通信或安防监控等字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的,则另打印工商局网站查询证明页面或公司章程(含经营范围)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按招标文件中附件格式提供)。

2.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3)、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4)、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H座)10层,联系人:陈莲,联系电话:0756-2605925、13697763200)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香山支行

户 名: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141053002096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H座)1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七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七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莲联系电话:0756-26059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工联系电话:0756-26509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2号三楼301房

联系人:陈光朝联系电话:0756-2605801

传真:0756-2605900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2号

联系人:曾晓英 联系电话:0756-2650626

传真:0756-2650600 邮编:519000

采购人: 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


珠海市高速公路和地方公路管理处2019年第二批桥梁桥下空间电子巡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招标委托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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