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空调、消防工程等暂估价
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消防工程等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四标段:配电箱及配电柜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星河里段。
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四标段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2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16-50886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