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15-1941190205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委托,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941190205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388 |
388 |
行业应用软件 |
详见技术要求 |
三、项目预算
38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距开标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08 到 2019-11-1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领取,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9 14:30
2.开标时间: 2019-11-29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丽萌 石晶
2.联系方式:022-235566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黄埔南路5号附近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警官:022-233139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