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里的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视频采集单元、黑烟检测抓拍单元(内置黑烟车智能识别平台软件))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所提供设备(视频采集单元、黑烟检测抓拍单元(内置黑烟车智能识别平台软件))必须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提供厂家有效证明原件。
现在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