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19-Y-T-051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项目
三、采购预算:3299839.72元;
最高限价:3299839.72元。
四、采购需求的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小型智能化工程。包括配线、交换机等安装施工内容。
(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基本平整,场外道路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考虑。
2、项目工程量:8台人员卡口摄像机安装等施工。
3、项目工期要求:20日历天。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要求:
(1)科技法庭建设功能要求:审判业务管理、庭审音视频采集、录像及刻录、语音激励、证据展示、庭审笔录、设备集中控制、庭审直播点播、远程审判功能、平台统一管理、视频资源整合等。
(2)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现采购人要求。
7、质量保修期限:二年。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在报名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谈判报名及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每日8:30~11: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谈判文件后才能参加谈判,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日期。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整。
参加谈判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9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2、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开始
3、谈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5
电话:0512-69165623,0512-69165622 传真:0512-65153553
联系人:许连中、王燚
十、采购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陈亮 电话:0512-66603707
十一、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十二、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