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审委会系统、视频会议室、立案大厅窗口显示屏建设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审委会系统、视频会议室、立案大厅窗口显示屏建设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后)财购准(2019)87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YZ-2019Z-11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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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审委会系统、视频会议室、立案大厅窗口显示屏建设安装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4216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5.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08,309,31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闫渊、张佳
联系电话:15332816359
采购单位名称: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
邮政编码:012400
联系人:李亨 联系电话:0474-6205333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