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吉林师范大学供热、消防、排水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019-11-13 来源: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

供热、消防、排水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9-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热、消防、排水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以项目采购X【20190905】-2356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师范大学,采购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供热、消防、排水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

卫生间改造工程;锅炉省煤器改造工程;供热中心改造工程;地热管清洗及分水器更换工程;场地硬化、绿化工程。

施工详细工程量见清单;对在施工过程中破坏的道路、墙体、地面等进行修补、回填,做到恢复施工前原有状态,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给予额外签证。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校内;

2.4计划工期:2020年5月 1 日-2020年5月 30日;

2.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6采购预算:198万元;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使用方满意效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6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近一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单位不能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7 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8 投标单位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9 年11 月13 日至2019 年11 月15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6、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7、近三年(2016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8、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证明;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11、近一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3、外埠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1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 系 人:马文君

电 话:151434122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同心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妍秀

电 话:0431-81815229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