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
2、地址:邳州市铁富镇
3、采购项目联系人:邹领文 电话:138132779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5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蒋明明 电话:0516-86622836
三、采购项目
1、名称: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4吨水罐消防车、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邳公采2019(158)
3、项目预算金额:74.00万元(此价格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4、数量:2辆
5、简要规格描述: (1)4吨水罐消防车1辆,预算金额:25万元(此价格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2)8吨泡沫消防车1辆,预算金额:49万元(此价格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五、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供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七、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企业帐户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3030501421006731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5、报名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下午4:30
7、报名联系人:杨洪伟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室
联系电话0516-86622719
询价通知书发出方式:报名成功后,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4:30时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158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