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MLZC191113-106
甘肃金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民乐县人民法院数据机房及办公楼安防监控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民乐县人民法院数据机房及办公楼安防监控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预算金额:
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将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二维码清晰可查);
3.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投标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 1-3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 网( 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须满足《政府采购目录清单》。
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具备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起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 08 时(节假日除外)止。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17393632630)
七、公告期限:
2019 年 1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 。
八、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一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一号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段在用途栏简要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通过投标人系统查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保证金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标段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亦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投标供应商请及时致电:0936-4456516,0936-4415789咨询办理。)
十一、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
1.采 购 人: 民乐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福德
联系电话:18919369899
2.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大街101号
联 系 人:张晓琴
联系电话:1537977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