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楚雄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JCZB-2019-(采购)-081;
2.2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2.3 招标内容:科技法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智能语音转写系统;(详细参数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
注: 投标人须对其所有货物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2.4采购预算:507万元。
2.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6交货地点:楚雄市人民法院。
2.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须网上报名
4.1.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
4.2 ★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9时30分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鹿城东路格林天城对面,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根据开标现场公布的开标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若有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受理,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楚雄市人民法院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联系人:赵家栋
联系电话:13577800139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普俊
联系电话:15987218182、0878-3023339
传真:0878-3023338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4幢12楼 邮政编码:675000
账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支行
银行帐号:53001708736050619826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61
QQ:2407756645(服务内容:文件编制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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