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9年缉私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2019年缉私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G19GK-A0000-D1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9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吴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付时间 |
实施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总署缉私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一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备到货;甲方场地具备进场实施条件后60日内,完成系统集成建设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6.5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00至2019年11月2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infodetail/?infoid=94a991e6-5d2a-4df5-a2a3-26a7f6143c6c&categoryNum=00400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