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河西学院 委托,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2019zfcg01732
3.隶属品目:货物
4.隶属行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医用材料 |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备 | 项 | 1 | 2000000.0 | 200.0 |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交互式临床病例在线虚拟诊疗系统 1 套 2 OSCE考试智能化管理平台 2.1 OSCE考试智能化管理平台 1 套 2.2.1 高清网络摄像机 13 台 2.2.2 摄像机电源适配器 13 个 2.2.3 拾音器 10 个 2.2.4 吸顶音箱 11 个 2.2.5 无线AP 14 台 2.2.6 网络播放终端 11 台 2.2.7 IP安装背板盒(明盒) 10 台 2.2.8 交互一体机电脑(含壁挂支架) 10 台 2.2.9 智能寻呼站 1 台 2.2.10 求助对讲 10 台 2.2.11 平板电脑 10 个 10 个 2.2.12 平板电脑支架 10 个 2.2.13 辅材 1 项 |
三、项目总预算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19 00:00:00至2019-11-25 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1 10:30:00
2.开标时间:2019-12-11 10:3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公开开标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明阳
2.联系方式:1769311660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河西学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段会军0936828508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明阳17693116602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西学院或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