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银国际大厦2#栋南面墙体景观照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华银国际大厦2#栋南面墙体景观照明项目(项目编号:PZH019A057)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A057
二、项目名称:华银国际大厦2#栋南面墙体景观照明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华银国际大厦2#栋,建设内容为配套建筑物南侧外墙安装LED点光源灯19398个,开关电源227台,信号箱8台,照明配电箱1台,节点端图形工作站1台等,包括货物的供货、安装(含土建)、调试及相关服务、维修保修等所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预算报告书及施工图纸。
2、项目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76,523.20元,其中包含暂估费用人民币58,000.00元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119,806.54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备注:1、暂估费用为节点端图形工作站购置费,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报价,其费用并入项目总报价,该费用最终报价后不再调整;2、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项目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3年。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④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19号
采购人联系人:董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70091
采购人传真:0754-8897009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