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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2019-11-22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9】-3074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法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YF-2019-A02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13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元整(121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类别:货物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3)质保期:整体项目3年质保,保证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算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公司查阅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报名期内查询结果截图);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68号南方帝园B座1703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供应商需携带符合资格条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68号南方帝园B座1703室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68号南方帝园B座1703室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
联系人:蒋腾
电话:027-877883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68号南方帝园B座1703室
联系人:张意
电话:027-87266768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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