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HJ-2019-0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 :邯郸市中华北大街7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孟凡兵 0310-57026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B座10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慧彦、郭川 0311-87049149
采购预算金额:450000.00
采购用途 : 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卫星定位导航设备采购#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卫星定位导航系统),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完成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拟定声明) 5、开标时法人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开标时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1-2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1-29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7 14:00
开标时间:2019-12-17 14:00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人民东路342号)
供货时间:15个工作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
传真电话:0311-87049149
受理质疑电话:0311-87049149
备注:报名方式: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报名及下载文件的操作流程可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dsggzyjyw.com/)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报名前供应商应先期进行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 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首页“市场主体”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注册登记后供应商需办理河北 CA,用于网站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开 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 址:http://www.hdsggzyjyw.com/)“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的通知》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